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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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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造。無著菩薩記,唐玄奘翻譯,共一百卷。分為五分:
(1)本地分:廣說瑜伽修行者禪觀境界十七地之義,此分佔了全論一百卷中的前五十卷,是本論的主題。
(2)攝決擇分:顯揚十七地之深義,為其次的三十卷。
(3)攝釋分:解釋諸經之儀則。
(4)攝異門分:解釋經中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相。
(5)攝事分:明釋三藏之要義。
本論內容記錄無著菩薩聽彌勒菩薩自兜率天降至中天竺阿踰陀國之講堂說法之經過。其中詳述瑜伽行觀法,主張客觀對象乃人類根本心識之阿賴耶識所假現之現象,須遠離有與無、存在與非存在等對立觀念,才能悟入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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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量論:印度陳那著。唐義淨於景雲二年(711)
翻譯,共四卷。
本書是從陳那所著正理門論等諸書中,有關「量」的部分全數收集,彙編組織而成的因明書,是陳那精心的著作。本書分兩部分:一為本偈,另一為作者自身之注釋。陳那以批判之態度研究佛教與外道之各種量論,將量歸結為現量與比量二種,闡明二者之性質,提出三分說,將「識」分為相分、見分、自證分三部分,以上的現量論與三分說發展了唯識學派之認識論。本書為研究因明學的重要著作之一。本書之梵文原本已散失,目前僅存兩種藏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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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地經論:又稱十地論。共十二卷,世親著,北魏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譯。內容係解說菩薩修行之階位,十地融攝一切善法,初三地寄說世間之善法,次四地說三乘修行之相狀,後三地則說一乘教法。此書也是六朝時代地論學派所依據之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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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觀所緣緣論:全一卷。陳那著,唐代玄奘翻譯。本論之偈文為四句一行,共有三十二句,主旨在依因明三支之法,明示心外之所緣緣非有,而心內之所緣緣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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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顯揚聖教論:又稱總苞眾義論、顯揚論。無著菩薩造,唐玄奘翻譯。本書有十一品,二百五十二頌半。本論是為顯揚瑜伽師地論要義的著作,也是成唯識論主要的所依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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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攝大乘論:又稱攝論。漢譯本有三種:
(1)後魏佛陀扇多譯,有二卷。
(2)陳代真諦譯,有三卷,又稱梁譯攝大乘論。
(3)唐代玄奘譯,有三卷,題名攝大乘論本。
亦有西藏譯本,凡四卷。
本書是解釋古印度大乘阿毘達磨經之攝大乘品,闡述大乘教義,著重瑜伽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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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阿毘達磨雜集論:簡稱雜集論。本書原是無著弟子師子覺所作,而安慧加以集合而成。唐玄奘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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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辨中邊論:共三卷,又稱辯中邊論。彌勒菩薩所說,世親菩薩造,唐玄奘翻譯。其他的譯本有陳代真諦所翻的中邊分別論二卷。此外,西藏藏經中除了世親釋論及彌勒菩薩本頌外,另有安慧的釋論,與本論同名。
本論是注解彌勒菩薩所造的辯中邊論頌,闡明大乘中道之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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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二十唯識論:又稱唯識二十論,世親菩薩造,全一卷,唐玄奘翻譯。本論引用十地經中三界唯心之句,論證外境為內識顯現,闡揚唯識無境之義,以破他道之偏執,成立萬法唯識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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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乘莊嚴論:又稱大莊嚴論、莊嚴論、莊嚴經論。共十三卷。
無著菩薩造,唐代波羅頗蜜多羅翻譯。內容解說菩薩發心、修行以及應修習之各種法門。關於本論作者,其他論疏有說是彌勒菩薩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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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別瑜伽論:本論是彌勒菩薩所說,世親造釋論。又稱攝散歸觀論。至今還未傳譯。
(十支論)如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則百法五蘊等,對瑜伽本論,稱十支論,是名一本十支。十支論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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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乘百法明門論:世親菩薩造,唐玄奘翻譯。全書係就諸法而略分為五位百法。即:
(1)心法有八
(2)心所法有五十一
(3)色法有十一
(4)心不相應行法有廿四
(5)無為法有六總合共百法,是說明心識與外境的和合,而產生心所、心理的反應,再而說明有情無我及法無我,闡述一切無我之理,作為本論的主要宗旨。
2.大乘五蘊論:又稱五蘊論。全一卷,世親菩薩造,唐玄奘翻譯。
本書著重於闡明大乘五蘊法,並兼說大乘十二處、十八界等法。安慧有大乘廣五蘊論(日照譯)就是廣此論而作。
3.顯揚聖教論(如前說)
4.攝大乘論(如前說)
5.雜集論(如前說)
6.辨中邊論(如前說)
7.二十唯識論(如前說)
8.三十唯識論:又稱唯識三十論、唯識三十頌,全一卷,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翻譯。本論以三十偈頌詮釋唯識教義,前廿四行頌明唯識之相,後一行頌明唯識之性,最後五行頌明唯識之行位。
9.大乘莊嚴論(如前說)
10.分別瑜伽論(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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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唯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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